交警提醒:系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进入,小车违停罚款200元、扣6分  一辆小车在桥上违停,几名男子在桥上拍照、赏风景。 本报讯(记者 黄枫 通讯员 吕荣曲 尤泳尧 文/图)记者昨日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了解到,自5月12日泉州湾大桥通车以来,该大队共查获违停10起,电动车和摩托车上高速2起5车次。民警提醒,行人和非机动车辆、摩托车不得上桥,小车违停罚款200元、扣6分。 违法行为一 骑电动车摩托车上桥看风景 5月14日下午3点多,4名女子骑着四辆电动车,从石狮上泉州湾大桥,并往秀涂方向行驶。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泉州湾大桥上巡逻时,发现了这4名女子,当时她们骑着电动车行驶在大桥的最右侧车道和应急车道。民警当场制止这4名女子的危险行为,并用警车监督四辆电动车从泉州东(秀涂港)出入口驶离高速路。 据民警介绍,4名女子为石狮一工厂的员工,该工厂就在新开通的泉州湾大桥附近。听说泉州湾大桥很美,她们便组团骑着电动车上桥,沿着石狮往秀涂方向行驶,想四处看看风景。 17日晚上8点左右,一名男子独自骑着一辆女士摩托车,从石狮上泉州湾大桥。高速民警巡逻时发现,及时制止该男子的危险行为,并让该男子从石狮北下高速。据了解,该男子骑摩托车上泉州湾大桥,是为了看夜景。 违法行为二 不少车辆桥上违停拍照 一些小车的司机和乘客也因为迷恋泉州湾大桥上的风景,在大桥上违停看风景、拍照。 昨日下午,记者在泉州高速公路公司晋江南监控分中心的监控上看到,不少车辆在泉州湾大桥上违停。 5月12日12时45分左右,一辆黑色丰田小轿车由石狮往秀涂港方向行驶,在泉州湾大桥上违停,车上的司机和乘客下车后,拿着手机对着大桥和海面拍照,全然没有顾及自己的人身安全。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发现后,及时制止他们的行为,并对小车车主给予扣6分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泉州湾大桥开通以来第一例被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 16日下午,有不少车辆在泉州湾大桥违停。有的车辆就停在右侧车道,车上的人员直接走到旁边拍照;有的连车门都没关,直接下车拍照。  四名女子骑着电动车上桥 交警提醒 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上桥 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了解到,泉州湾大桥通车以来,共查获违停10起,电动车和摩托车上高速2起5车次。 高速交警提醒,泉州湾大桥为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进入。大桥上并无设置骑行、观光车道,海上风力大、风况复杂、车辆多、车速急,行人、非汽车禁止上桥,骑行、跑步不仅不可行,也不可取。一旦发现有车辆在应急车道停车观光、拍照的,一律按“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扣6分。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高速公路,将被处以警告或150元罚款,并扣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