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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违法停车被查 男子微信朋友圈辱骂民警

2020-01-13 21:37:30 潘贤利 王唯佳 小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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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3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王唯佳 小敏)男子阮某因不满违法停车被查,在微信朋友圈里“口无遮拦”,辱骂民警,结果受到法律的惩罚,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2020年1月3日晚,阮某将闽C·D6**5小车停放在泉州市区新门街非机动车道上,驾驶人离开车辆。当晚8时47分许,鲤城交警二中队执勤队员巡逻经过该路段时发现该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的规定,对该车拍照取证后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限期在3日后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阮某对公安机关的处理不满,随即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功能,发布违法停车告知单图片并附带辱骂民警的文字,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基于上述查明的事实,阮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阮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鲤城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不仅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亵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切莫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而以身试法。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网上恶意造谣辱骂,诋毁人民警察来发泄个人不满情绪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一些车主、驾驶人为了一时便利将车辆随意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地,不但严重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破坏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少市民对此都十分反感。今后,鲤城交警还将继续引导规范有序停车,加强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望广大车主、驾驶人理解、配合交警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停放车辆,共同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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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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