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4日讯(通讯员 林泳煌 本网记者 谢玉妹)13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在324国道华大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赣H9***1大型客车运载50名乘客,要前往江西景德镇。 执法人员经询问后得知,车上的29名乘客是从泉州客运中心站购票上的车,但驾驶员所提供的证件显示,泉州客运中心站并非该车批准的起讫点和停靠站点。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泉州客运中心站(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公司违反了《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擅自接纳未经批准进站(场)营运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站场负责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进一步查处。 执法人员提醒:春运期间,返乡、探亲、旅行等活动猛增,广大旅客出行需乘坐正规车辆,不能贪图一时便利而置安全于不顾。如若发现违规客运车辆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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