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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企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 最晚2月底批准

2020-02-11 22:30:00 陈诗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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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1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晋江是民营企业聚集的城市,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企业何时复工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今日,晋江市最新印发的《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晋江各类企业在确保有力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平稳有序地复产复工。

《通知》指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的工业企业及其配套材料、设备的工业企业,能源供应、食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行业企业,要保障条件推动立即复工复产;春节期间未停业的群众生活必需(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便利店、物流配送等行业)商贸流通企业,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力支持企业持续经营;对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需复工复产的商贸流通企业,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条件推动立即复工复产;涉及重大活动的场馆及配套项目,要保障条件推动立即开工复工。

此外,对各级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经现场检查达到复工复产备案登记要求后,要优先受理、重点支持复工复产申请,确保在2月15日前批准复工复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因订单交货期在即,不复工复产可能会引起违约赔偿的工业企业,经现场核查达到复工复产备案登记要求后,在2月15日前批准复工复产;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快递、楼宇、生产性专业市场、电商企业、港口服务企业,经现场核查达到复工复产备案登记要求的,在2月15日前批准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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