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泉州丰泽出台“暖企”15条措施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用工

2020-02-19 16:32:07 潘贤利 郑玲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加强中小企业稳岗扶持

搭建平台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经区工信科技局认定、列入应对疫情有关工作机构确认的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开展淡旺季用工调剂(用工峰谷及余缺地调剂)。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降低申请门槛,对调剂平台组织开展企业淡旺季用工调剂(调剂用工时间满1个月),经区人社局审核后,给予用工调剂平台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累计调剂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按2000元/人补助。

在疫情存续期间,对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坚持生产的企业(经区工信科技局认定、列入应对疫情有关工作机构确认的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奖补标准为按照该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人数(连续工作不少于10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每家企业最长补助期限为30天。

对工矿企业从2020年2月开始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在泉首次就业)在本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

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将老员工引新员工奖励补贴政策范围扩大至所有本市新增就业人员(含我市户籍)的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包括技工学校),对引进的初次在丰泽区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劳务补助)。

在疫情存续期间,经区工信科技局认定(提供重点企业名单),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期间每月用电量或用气量均不低于2019年12月的70%),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已享受2020年春节不停工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的不得重复享受本政策。

鼓励院校实习见习用工

疫情解除后,对在就业见习基地实习3个月以上的我市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发放一次性实习补贴900元(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3个月。

引导未就业毕业生支持企业复产,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按不超过丰泽区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在疫情存续期间,采取按月、按实际见习期限发放补贴。

支持开展线上职业培训

支持企业对职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按相关规定给予企业每人800—1000元的培训补贴。

1  2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