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贴 户籍在泉州以外的外来务工工会会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编人员),在规定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3月20日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所在地返回永春,按省外300元、省内200元给予个人交通补贴。实际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 非公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优惠 对永春县规上工业企业和县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在职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由所在企业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首次参加的实行3个月免责期。参加互助活动的互助金每人每年48元,由县总工会补贴24元。 企业核酸检测费用补贴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和县级以上重点项目组织对湖北(武汉)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入永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按检测费用的20%给予企业补贴。 冷藏保鲜农业企业一次性补贴 对鸡蛋、食用菌以及蔬菜冷藏保鲜的农业企业,按存放体积一次性给予企业40元/立方米的补贴。 金融保障服务 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引导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降低资金成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困难的企业,不得抽贷、压贷、断贷,给予一定还款宽限期并做好展期、续贷,提供“无间贷”“无还本续贷”等贷款周转服务;对宽限期内无法偿还的贷款延长贷款期限且不计罚息复利。对具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逐户对接金融服务需求,提前研判风险并主动提供过渡周转授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贷款由“按月”调整为“按季”计息。 防疫物资保障 统筹调度保障工业企业和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复工在岗人员的口罩需求。 企业用电用气补贴 从2020年2月起3个月内,对每月用电用气量超过2019年12月用电用气量70%的规上工业企业,按月增加量分别给予0.02元/千瓦时、0.05元/立方米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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