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同名又同姓 案底加身成“被告” 笔迹鉴定出结果 水落石出终“伸冤” 剧情简介:家住永春县桃城镇的余某平日以打工为生,一向不借钱,更不会去为人做担保。然而,2019年5月,他要交保险费用时发现银行卡被冻结,这才知道自己在两年半前因“债务担保”成了被告,之后被强制执行成“失信被执行人”。这让余某一头雾水,到底怎么回事呢? 出品人:早报记者 陈玲红 通讯员 官雅黎 陈烽艺 银行卡被冻结 发现自己成了“被告” 今年48岁的余某早年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交了几年了,到2019年5月,他发现与保险账户挂钩的银行卡使用不了。“2018年10月交保险的时候还能交,今年怎么就不行了?”余某很纳闷,由于这张卡他平时基本不用,也未设置短信提醒,所以这期间发生什么他根本不知道,去银行询问才得知卡被冻结了。 “被冻结了?我犯什么法啦?”这把余某吓了一大跳。经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他去法院一问才知道自己在2013年为一笔5万元的债务担保成为被告,判决生效后未还款,又被强制执行,所以银行卡冻结,而他也被列为“老赖”。 “我从来没有给人做过担保啊!”这事让余某一头雾水,自己没有债务,也从未收到过法院的诉讼文书,怎么就成了被告? 借条上字迹不对 想起同村同名同姓人 经过一番查询,余某发现虽然判决书上被告的名字和自己的姓名一样,但是借条上担保人的字迹和电话号码都不是自己的。“我们村有一个和我同名同姓的人。”余某想起了这个细节。 之后,余某大致搞清楚了案件的过程:这起债务纠纷,共有三个被告,“余某”是其中一位。借条上只有“余某”的签名和电话号码,并无他的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被告人身份信息即上述48岁的余某,法院根据原告撰写的起诉状和提供的被告信息确定了“余某”的身份。开庭时,由于联系不到被告,法院进行了公告送达和缺席审判,因此没人对“余某”的被告身份提出异议。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余某2018年10月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笔迹鉴定出结果 水落石出终“伸冤” 弄清情况后,余某决定为自己“伸冤”。他向永春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启动民事监督程序。 在展开详尽调查核实后,检察院打印了一份材料,让余某抄写。经过笔迹鉴定后,检察院发现借条上签字的笔迹确实非余某所有。2020年3月,检察院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至此,案件水落石出。 检察院提醒,我国同名同姓的情况并不少见,在生活中若产生借贷关系,出借人在提供借款时除了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注明详细的身份信息外,还要复印留下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发生民事纠纷后,若要提起诉讼,一定要先明确被告的真实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等,确保诉讼维权时主体适格,否则不仅无法及时解决自己的诉求,还可能给他人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