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泉州将发放1.5亿元消费券 5月1日起使用
本次消费券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工会会员。消费券简称为“泉消费”,预计发放总额为1.5亿元,其中文旅券、乐购券各占50%,每张票面价值50元。文旅券指定用于餐饮、住宿、旅游、健身等文旅消费项目,乐购券用途不限。【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