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基层探索新路径 乡村振兴创样板 花圃、菜地、水池、小广场、街边公园……石狮永宁镇西偏村从细处着手,为村民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今年,在石狮乡村振兴办的具体指导下,西偏村入选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该村的美丽升级,是石狮市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的一个缩影。据了解,石狮永宁镇被确定为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永宁镇前埔村等6个村被确定为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石狮以试点示范为抓手,统筹“一村一策”发展项目,增强村级“造血”功能,目前村财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100%。(陈起拓 许雅玲 杜越成 摄) 近日,我市出台《泉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鼓励基层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路径模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各具特色的泉州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带动全市2000多个建制村全面振兴。 □本报记者 许雅玲 4个原则 因地制宜带动全面振兴 《方案》要求,试点示范工作要把握四大原则,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支持政策、发展模式,充分调动乡村积极性。 ——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鼓励先行先试,县乡同步推进,大力培育各具特色、不同类型样板,示范引领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统筹协调,全面振兴。统筹谋划重点县(市、区)、特色乡(镇)、试点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 ——改革创新,彰显特色。坚持规划引领,一县(市、区)一规划、一乡(镇)一特色、一村一方案、一年一计划,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注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发展,形成更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典型。 ——农民主体,激发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发展、建设、管理,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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