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石狮鑫灵珠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6年9月,中国鑫灵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鑫灵珠宝店法人、实际控制人吴某文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制定、宣传“鸡血玉”投资理财模式,以高额分红以及介绍会员投资抽成奖励为诱饵,以中国鑫灵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广大投资人签订投资理财合同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至案发时共吸收35名投资人499万元人民币,并造成332万元人民币的损失。吴某文等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于2019年1至7月被抓获归案,同年9月份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石狮MFC平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4年8月至2019年6月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明与其妻子庄某妹等人在加入传销组织MFC平台后,在石狮地区组织上课宣传推广MFC平台、组织到境外MBI集团参观、培训会员进行宣传推广MFC平台等多种方式大规模发展、组织传销活动,要求加入者以注册MFC会员的方式加入该传销组织,并按照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会员数量、下线会员充值会费数额和下线会员在MFC平台交易金额作为计酬依据。通过该种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该传销组织共发展下线9个层级共37人,涉案金额达1923万元人民币。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明、庄某妹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石狮蔡某图特大挪用资金案 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间,石狮市某商标有限公司出纳员蔡某图利用自己担任公司出纳员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213.8万元资金并交由其独生子蔡某杰用于投资“如意彩票网”以图营利,至案发时仍无法归还挪用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蔡某图、蔡某杰于2019年12月被抓获归案,于2020年3月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老妈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9年间,永春经侦大队、南安经侦大队相继破获“老妈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叶某妹伙同周某鸯在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经营永春县老妈乐保健品店,并伙同吕某生、叶某花在南安市水头镇新村巷经营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水头分店,以投资“老妈乐商城”、“德和商城”成为会员可以获得高额“广告费”返利为幌子,通过送小礼品、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骗取众多中老年人投资,并且通过组织小团体讲课、组织会员团队旅游、举办推介会等方式进行洗脑宣传,引诱更多老年人投资加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其中永春店向50多名中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246万元,南安水头店向60多名中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36万元。犯罪嫌疑人吕某生、叶某花、叶某妹、周某鸯分别于2018年底至2019年8月间被抓获归案,于2019年间被陆续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晋江郑某尼等人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案 2019年5月10日,泉州市公安局组织晋江、安溪、石狮、南安等地公安机关以及相关警种对“4.01”专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并取得重大战果,共捣毁犯罪窝点25个,抓获涉嫌非法经营、开设赌场、买卖银行卡信息等罪名的犯罪嫌疑人96名,冻结银行账户858个1286万、支付宝账号1342个,扣押大量银行卡、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经查,2018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尼向他人购买网站后台源代码,以泉州通汇宝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搭建“通宝支付”平台,雇佣犯罪嫌疑人丁某豪等人在山东做平台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发展郑某乐等人作为通宝支付平台的代理,发展对接大量境外赌博、诈骗网站等“商户”,通过平台代理持有的大量他人实名的支付宝帐号和绑定银行卡,为“商户”提供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并抽取每个“商户”流水金额的1.8%至2.7%不等的佣金手续费进行牟利。截至案发,“通宝支付”平台共有代理100个,链接“商户”2079个,日均交易规模约3000万元,涉案金额约30亿元。目前,全案已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6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