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不顾他人危险,在高速路上疯狂“碰瓷”数十起,昨日,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严惩,涉案三人一审被判刑。 高速路上“碰瓷”敲诈索取钱财 在这个犯罪集团中,陈某强是首要分子,钟某辉、钟某春为固定成员。 法院查明,2019年3月至10月间,被告人陈某强召集并与被告人钟某辉、钟某春合谋,在甬莞、沈海高速等路段,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要求被害人私了的方式,强行索取或骗取钱财。他们先后作案数十起,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共计21300元,骗取他人钱款合计105488元。 作案时,陈某强等人驾乘借来的奔驰轿车到高速公路上,选取单人或者弱势的司机作为目标。随后,他们尾随靠近同向准备变道的目标车辆,向目标车辆投掷小石块,制造碰撞声响,使被害人误以为发生交通事故。他们随即示意目标车辆靠边停车。停车后,他们先到被害人车辆旁,趁人不注意用砂纸刮出一道像是发生事故造成的划痕,以事先换上的破损或移位的后视镜被撞坏为由向被害人索赔。遇到不配合或质疑时,他们就采取大声责骂、不让被害人离开等威胁方式,使对方产生害怕、恐惧的心理,促使被害人被迫私了,从而强行索取钱财。 另外,作案期间,陈某强等人为躲避侦查,还先后多次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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