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举行涉毒案件集中宣判 贩卖运输毒品 男子获刑10年 早报讯 (记者许小程 通讯员何荣添 曾佳乐)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昨日石狮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举行4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15名被告人最高获刑10年。 2019年以来,石狮法院共审结涉毒案件191件,涉案人数309人。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146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44件,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重刑人数达27人,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 去年5月3日,杨某在莆田市区以600元的价格将0.85克甲基苯丙胺(冰毒)卖给石某、罗某(另案处理)。当年5月4日双方约定继续交易,并以每个毒品800元的价格交易100个冰毒。 在收取3000元预付款后,杨某指使王某从莆田市区运输毒品到泉州市区,又让尹某驾车载他到泉州市区。四人接头后上了同一辆车,由尹某继续驾驶。杨某先向石某收取毒资10000元,再让王某取出0.66克冰毒交给石某查验。随后王某和石某下车,尹某驾驶轿车继续行驶时,遇到石狮市公安局民警盘查。尹某驾车冲撞公安勤务车后逃离,王某接到通知后也逃离现场。 去年6月17日,罗某继续向杨某求购30克冰毒,双方谈好每克毒品750元,总价22500元。当晚,杨某指使熊某到莆田市区某公园旁,从一香炉内取出藏匿的毒品与罗某交易。毒品总计25.16克,交易价格22500元。 去年6月19日,民警先后在莆田、晋江等地将杨某、王某、尹某和熊某等人抓获。昨日,石狮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杨某等人有期徒刑10年至1年3个月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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