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峰收购了大量的对公账户 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陈海军 郭根梅 文/图)林某峰是一名电商从业者。为了赚钱他不走正道,而是到处购买对公账户,再转卖给电信诈骗人员,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近日,洛江公安分局将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林某峰等4人移送至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5月中旬,洛江公安分局接到线索,称有人涉嫌兜售对公账户,再卖给从事电信诈骗的人员。接到线索后,该局刑侦部门立即展开核查,于6月12日将29岁的林某峰(洛江区马甲镇人)抓获,现场缴获对公银行卡8张、U盾9个、公司营业执照46张、公司印章27枚及注册公司成套材料。 林某峰本是一名电商从业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有人需要购买整套公司营业执照、银行卡等,一套就能轻松获利近千元。林某峰便伙同其叔叔林某川一起合作,想以此致富。通过朋友介绍,他俩认识了上家林某玉、王某明,四人合伙干起转卖对公账户赚钱的勾当。 就在他们乐呵呵地做着发财大梦时,他们的违法行为被警方查获,随后陆续被抓。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峰、林某川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以每套500元—1000元的价格向他人收购对公账户,之后将所收购来的对公账户以每套4500元—6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林某玉、王某明,再转卖给他人,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警方提醒:买卖银行卡、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一旦发现买卖、滥开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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