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两家公司搞装修 签合同后卷款“跑路” 失信被执行人涉嫌合同诈骗,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早报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刘彩虹 晋江某小区的4名业主正高兴买了新房子,找公司签约准备装修,不想却遇到了穿着“装修公司”马甲的骗子。原来,失信被执行人林某虚构了两家公司,签合同后卷款“跑路”。日前,涉嫌合同诈骗的林某被晋江警方抓获。 装修公司消失 一小区4人被骗 今年7月14日,在晋江某小区置业的陈先生报警称,他要装修新房子,于6月9日与福建某简家居定制有限公司的老板林某签订《商品房装修定购合同》,并交了2万元预付款。没想到,交钱后却再也联系不上林某。接警后,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该案受害者不止陈先生一人。在同一小区购房的江西人李先生,也于今年6月10日与林某签订合同,并转账支付1.05万元定金,后亦联系不上林某。此外,林某还以福建某林家居定制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另外两名受害者姚先生、梁女士签订订购合同,收到定金后,又玩起人间蒸发的把戏。经查,陈先生等4人被林某合同诈骗总额7万余元。而林某因为欠人钱被起诉,已经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老赖”虚构公司 诈骗落网悔不当初 8月28日上午,民警在丰泽区一租房内抓获合同诈骗嫌疑人林某(男,38岁,莆田人)。到案后,林某对其利用虚构的公司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不当初。在民警的释法下,林某退还了部分合同诈骗钱款2万元。目前,林某已被晋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林某已经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他与4名受害人签订合同的两家公司根本不存在,是林某虚构。如果受害人在签订合同时,多查询一下相关的工商登记等信息,骗局就不攻自破了。”经办民警说。 警方提醒,避免在经济往来、订立合同时被诈骗的情况发生,最重要的还是提高防范意识,谨慎签订、履行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充分利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公开信息核实对方身份的真实性、主体资格。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对方履约的实际行动,出现纠纷,要明确纠纷原因等情况。如果认为涉嫌诈骗,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