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白貌美相亲女”骗走7男友22万元 其实她早已结婚,还育有一儿一女 早报讯 (记者许小程 通讯员王顺玲)父母、闺蜜、同事、弟弟、妹妹,原来都是同一个人在扮演。今年26岁的江西人刘某秀,一人分饰多角,到处在网上与人“相亲”,骗取财物22万元。日前,刘某秀因诈骗罪被石狮市法院判刑。 2018年11月间,有个自称“刘某晴”的人通过QQ加了翁某为好友,“刘某晴”自称是翁某工厂同事刘某的同学。从“刘某晴”发的图片看,她是一个肤白貌美大长腿、年轻漂亮的女子。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侣关系,甚至已经谈婚论嫁,翁某还加了她弟弟、闺蜜等人的微信。虽然两人从未见面,但翁某对“刘某晴”深信不疑,还通过同事刘某送水果、衣服给“刘某晴”。其间,“刘某晴”以还信用卡、购物、交房租等理由多次找翁某借款,共计7万元左右。不过,两人长时间未能见面,当翁某要求她退还部分钱款时,“刘某晴”多次借故推托。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赖某。2019年2月份,赖某在抖音上认识一个叫“陈某涵”的未婚女性,双方确定为情侣关系后,“陈某涵”就以结婚聘金、投资开店、买手机等理由多次找赖某要钱,共计11万余元。去年7月份,赖某要求“陈某涵”还款,但对方迟迟无法还款,赖某意识到被骗了。在交往过程中,赖某还加了“陈某涵”的父母、妹妹及闺蜜等多人的微信。 去年11月份,警方在石狮将刘某秀抓获。审讯时,刘某秀对其冒充未婚女子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刘某秀早已结婚多年,有一儿一女。2018年2月起,刘某秀开始冒充未婚女性进行诈骗。她先后在抖音、微信、QQ等交友软件上“撒网”,添加了翁某、赖某等7人为好友,与他们网恋骗取钱财。为了获取受害者的信任,刘某秀利用多个微信号扮演自己的父母、同事、妹妹等角色,共骗取22万元。 日前,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公民钱财共计2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犯罪数额巨大,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