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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

2020-11-12 20:15:57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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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乱扔垃圾、噪音扰民、露天烧烤、饲养家禽家畜、占道经营……这些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以后在泉州有法可依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2日上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泉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发实施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制度设计作介绍,并对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发布会现场,泉州市城市管理局以及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安溪县政府就如何加强宣传、严格执法、保障条例顺利实施等作了表态发言。

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品位形象的外在体现,也是城市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泉州市人大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多方考察、深入研究,既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又充分考虑泉州的实际情况。《条例》经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并于年9月29日获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分七章、六十一条,建立“责任区三包”一项基础性制度,紧抓“市容”和“环境卫生”两方面管理,将建设高颜值城市和留住“烟火气”相结合,既强调发挥法规的刚性约束,又体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温度,促进“人”与“城”更和谐、更美好。

《条例》将“门前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设施)制度上升为法规规定,并进行升级完善,形成“责任区三包”制度,将“三包”的覆盖面从店铺、商场“门前”扩展到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及其管理责任,着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市容方面,《条例》聚焦问题短板,对建筑外观、景观照明、架空管线、户外广告、城市道路及公用设施、共享单车停放等方面的治理顽疾作出规范,立规矩、设标准、定责任,为市容管理提供法制支撑,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精细化管理。比如,既大力整治“牛皮癣”小广告,又推进设置公共信息栏;既限制占道经营,又强调规范管理便民摊点,努力做到既促民生,又保文明。

环境卫生方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宠物饲养、垃圾管理、公共厕所“如厕难”等民生热点问题,着力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破解垃圾治理难题,突出环境卫生设施与作业服务管理,对环卫设施不健全、公共厕所“如厕难”、环卫作业“二次污染”等社会关切问题予以回应。

泉州市政府副市长朱启平认为,《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保障城市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法规,是依法管理城市的重要武器,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形成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及部门都应当坚决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阳春表示,《条例》颁布实施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务实举措,也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有力行动,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为建设“美丽泉州”“幸福泉州”,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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