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人说 歌声总有高低 尽量避免扰民 当晚,记者采访多名唱歌的市民,他们均表示,唱歌是为了丰富晚年生活,并且都在晚上10时前结束,不存在扰民情况。 “唱歌的声音总有高低音,高音的时候声音大一点也是正常的。我们曾到对面小区听过声音,觉得并不吵。”一位阿姨表示。“是所有声音加起来才吵,不仅有唱歌的声音,还有跳舞的音乐。”另一位阿姨称。 一位大叔则称,他们在其他公园里的唱歌点基本没有遇到其他市民的反对,只在刺桐公园遇到了“难题”。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并不大,也严格控制活动时间,在大部分人的休息时间前结束。 公园行动 保安加强巡逻 劝导K歌点移位 5日上午,记者来到刺桐公园管理中心。公园方面表示,将加强巡逻管理。当晚记者回访时发现,保安正在一处K歌点与唱歌的人协商调整音量,也与公园靠刺桐路出口处K歌点唱歌的人商量移动位置。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园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让保安加强夜间巡逻,遇到噪声监测系统报警的情况时加强劝阻,但是由于保安没有执法权,劝阻有不小的难度“在靠近刺桐路出口的这个点唱歌的人一直不愿意移动位置,甚至要求公园把噪声监测系统移掉。” 部门回应 若扰民将警告 仍不改将罚款 记者从泉州警方处了解到,广场舞、K歌等噪声扰民行为,第一次被举报时,民警会以教育警告为主,若再次被举报,可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罚款。 2021年1月1日,《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实施,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规定。违反条例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不过有知情人士表示,处罚的具体标准比如超过多少分贝、扰民持续时长和次数等尚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一般只能警告,很难进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