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河护河宣传活动 陈艺娜 供图 东南网11月19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陈艺娜) “落实河长制关键在于机制推动,主要是深入挖掘河长制机制体制优势,创新管理模式,不断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保障千年古县‘溪水安流’。”近日,安溪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在巡查蓝溪河道大龙湖段时如是说。记者了解到,近些年来,安溪立足河长制管护、巡查、督促、协调工作内容,强化整体工作能力,全面纵深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抓在源头跟踪上 坚持“125”管护机制 “1”,即一套巡河机制。严格落实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 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河道专管员“一日一巡查”的巡河制度,上半年以来,县乡两级河长巡河共计3609次,河道专管员巡河 22343次。 “2”,即2支县流域水环境巡查队伍,分南北两线全天候、不间断开展全县流域水环境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以通知单形式移交属地乡镇和流域河长挂钩联系部门限期办理,县河长办再以周简报、月通报的形式对办理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5”,即5个县级河长挂钩联系部门,要求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土办等,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协调督促问题整改。实现河流有人巡、有人管、有人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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