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无牌车 还载妻儿逛大街 犯危险驾驶罪,一审获刑45天 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简直太不负责任了!叶某明不仅无证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还载着妻子和一对年幼的儿女上街。日前,德化法院一审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叶某明拘役45天,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5月11日晚10时30分许,执行民警在德化县城三角街佳美大厦前路段,拦住了一辆无牌摩托车。此时车上不仅有司机叶某明,还有他的妻子和一对年幼的儿女。民警让叶某明出示驾驶证,他却拿不出来。经进一步调查,叶某明不仅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还涉嫌醉驾。经抽血检验鉴定,案发时其血样乙醇含量为118.66mg/100ml。 经审理,法院认为,叶某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叶某明无证驾驶无牌号机动车载人上道路行驶,应酌情从重处罚。其有故意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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