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泉州民生 > 拍案说法 > 正文

帮亲戚处理丧事出意外身亡 帮工家属获赔23万元

2021-01-06 09:07:26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逝去的人办理丧葬仪式无可厚非,但因处置不当导致前来义务帮工的人死亡,事主也应承当相应的侵权责任。近日,安溪法院便执结一起因办理“白事”致帮工者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帮亲戚处理丧事 出意外不幸身亡

黄某家住安溪县尚卿乡。2019年8月,黄某的三叔家办丧事,他前往帮忙,不料临时搭建的帐篷因下雨积水不受重力,将固定帐篷的护栏砖头拉扯下来,黄某被砸伤后死亡。黄某的家属郑某英等人于2019年1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揽丧事服务的李某生及黄某三叔家属李某花等人共同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安溪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生与李某花等人之间系承揽合同法律关系。李某生在李某花等人未有其他要求的情况下搭建帐篷,其应当预见帐篷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且在事故发生当天,李某生未及时拆除积累大量雨水的帐篷,或清除帐篷积累的雨水,致使案涉事故的发生,故李某生对黄某的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李某花等人在李某生搭建帐篷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能及时予以制止,并对李某生搭建好且已交付使用的帐篷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同时作为该房屋砖墙护栏的使用人、管理者,对砖墙护栏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且未能及时排除帐篷存在的安全隐患,故对造成黄某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被告未能履行判决 经调解赔偿23万元

经审理,法院酌情确定李某生对黄某死亡造成的损失应承担40%的责任,李某花等人应承担60%的责任。据此安溪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生应支付郑某英等人因黄某死亡造成的损失25.18万元,李某花等人应支付37.78万元。

法院宣判后,李某生等人提起上诉,泉州中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判决生效后,李某生未能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郑某英等人近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向李某生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金额,限制其高消费。考虑到死者黄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且需抚养两名未成年的孩子和赡养老母亲,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传唤李某生,向其释明若不尽快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将会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告知黄某家庭面临的经济困难。

在法官的劝说下,李某生坦言自己刚偿还完其他债务,一时无法凑足赔偿款。确认李某生有还款意愿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经多次协调沟通,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近日,在法官的见证下,李某生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3万元,郑某英等人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案件顺利执结。

(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 安法)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