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泉州民生 > 拍案说法 > 正文

一字之差误转4.5万 索回未果起诉对方不当得利

2021-01-12 09:04:3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钟伟科 林长鑫)当前,移动支付越来越普遍,交易时通过扫码、转账既快捷又方便,但难免有些人因疏忽大意,操作失误将钱转错对象。市民黄女士就因此闹出“乌龙”,这些转错人的款项还能拿回来么?

2019年春节前夕,因经营生意采购电器需要资金周转,黄某霞向其表哥黄某平借款10万元。2020年10月,为尽快偿还借款,黄某霞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偿还黄某平借款4.5万元,然而在进行转账操作时,因手机屏幕小,她输入收款人时未仔细核对,误将款项转给了与黄某平姓名仅一字之差的黄某萍银行账户。

发现转错款项后,黄某霞多次向黄某萍催讨,但对方以其因执行案件被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还款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霞无奈,只好到泉港法院起诉,要求黄某萍返还上述不当得利款4.5万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黄某平进行询问,结合其陈述内容与原告庭审陈述及提供的转账证据,可以证实黄某霞系疏忽大意而将款项错误转入黄某萍账户之中,因此黄某萍没有合法依据取得涉案款项4.5万元造成黄某霞的损失,依法构成不当得利,应当承担返还不当得利款的义务。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黄某萍返还黄某霞不当得利款4.5万元。

法官提醒,移动支付固然方便快捷,但操作时一定要认真核对,避免误转入他人账户。用户如不慎出现此类情况,可以先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及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保存好手机转账记录和银行卡明细记录,作为证据提交。作为受益方,也万不可存侥幸心理,对于获得的利益要及时返还受害人。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