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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公司玩“套路” 275人被“坑”8人获刑

2021-05-11 09:03:01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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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公司玩“套路” 275人被“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2000万元 8人被判刑

以“八折购车”“九折购车”“免息”为诱饵,鲤城区南环路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采取各种方法吸引客户,收取购车首付款,并诱导客户向金融机构多贷款,变相向客户吸收资金。2年来,共向275名购车人收取购车首付款近2000万元。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该公司的8名股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继落网。

4月29日,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8人1年2个月到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昨日,鲤城警方向媒体披露了该起案件的详细内容。

购车有折扣还免息? 

其实盯上首付款

去年5月份,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20多名购车人报警称,他们向位于鲤城区南环路的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汽车,在支付一定比例购车首付款后,在该公司的诱导下,双方约定以客户的名义向金融机构多贷一部分购车款,再由该公司负责缴纳多贷部分的本金及全部贷款的利息。如今,该公司已经无力支付承诺偿还的月供。报警人认为,该公司涉嫌合同诈骗。

经侦大队调查发现,该公司有陈某斌、刘某书、曾某贵等8名股东。2018年8月份,8名股东研究后决定,通过抖音、朋友圈、发放广告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宣传称能从公司以八折、九折的价格购买到4S店同款车型的车辆,且免除贷款利息、购置税、服务费等费用,用以吸引客户。当客户上门购买汽车时,公司要求客户先交纳部分首付款,再引导客户向金融机构贷款,并承诺公司将分期支付客户多贷出来的贷款本金及贷款总额产生的利息。

明知会亏损仍“套路”?

至案发时亏空上千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该公司将收取的购车首付款一部分交给4S店作为购车定金,一部分用于偿还其他客户多贷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公司的运营费用,其余则腾挪使用在公司经营等方面。就这样,该公司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经营了近2年。疫情期间,汽车销售停滞,公司的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还款,这才东窗事发。

经过统计,从2018年8月到2020年5月份,该公司共向275名购车人收取购车首付款近2000万元。到案发时,公司的账户上已无存留资金,还亏空了1000多万元。

民警表示,该公司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这种新型的购车套路,也给案件的定性带来了一定困难。

“他们的手段很隐蔽,看似是正常的公司经营,实则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民警说,该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明知会亏损,仍变相向不特定的公众吸收资金,造成严重亏空,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群众要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抛弃占便宜的侥幸心理,避免上当。

(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黄嘉泽 黄彬 邵智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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