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郑蕴超)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泉州在全省率先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 根据《通知》,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原则,市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城管系统三个试点部门今年起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市本级其他预算单位及各县(市、区)预算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鼓励市本级有条件的采购人及有条件的县(市、区),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能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截至今年4月底,泉州已有753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意向公开。试点实施后,供应商可通过关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政府采购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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