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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困惑:增建电动车停车充电棚找谁审批?

2021-05-25 08:39:1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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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定 小区缺少充电设施 住建部门指导增建扩建

记者了解到,市住建局于2018年6月21日下发了一份《关于印发泉州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要求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特别是要满足安全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物业管理小区,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充分利用共用部位或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对受到空间限制,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可选择在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以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同时,要指导辖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升级充电设备,引进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种形式的充电装置,确保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有效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知同时明确要督促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选择合适区域,利用现有停车泊位或闲置的未利用场地规划建设停放场所,并配套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场所及消防器材的建设,确保场所充电装置的线路敷设、电气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易燃物等杂物,并派人24小时值守。同时,对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出租屋密集区域等要集中建设停车场所,推广安装停车棚简易喷水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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