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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擦亮巡察利剑 发挥“探头”作用

2021-09-06 22:50:00 黄艺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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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6日讯(通讯员 黄艺星)派出55个巡察组475人次,巡察100个党组织(单位),发现问题3526个,移交问题线索196条,立案审查8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人,组织处理262人,移送司法16人,挽回经济损失4776万元……

这是十三届安溪县委交出的一份巡察工作“成绩单”。

自2017年开展首轮巡察工作以来,安溪县委巡察机构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常规巡察、联动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扎实推进巡察无死角、全覆盖,确保问题出现在哪里,巡察利剑就指向哪里,制度机制就完善到哪里。

“三峰并峙”用好巡察利剑

围绕巡察全覆盖目标,安溪县在谋划、实施、推进县委巡察工作中,充分考虑被巡察对象履行职责使命的特点,探索以“错峰减负、迎峰促工、登峰拓界”三峰并峙思路,务求巡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有力、监督有效。  

巡察县水利局党组时,错开汛期时间段;巡察县教育局党组时,错开春季复学和秋季入学时间段……通过错峰巡察,对履行职能职责常有明显季节性、阶段性、集中性的机关型单位,适时把握巡察时机,避开其最忙的时段,使其能集中精力、人力做好中心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

如何激发巡察对象干事创业激情?安溪县委巡察组通过“迎峰”巡察,对部分亟需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以集中力量攻坚重点任务重要工作的单位,优先安排对其开展巡察,以巡察监督促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2020年5月县综合立体大交通(大三环)项目启动后,县委巡察工作应时而动,深入项目一线开展巡察,有效激发交通运输部门上下同欲、干事创业的激情。

此外,对部分负有管理众多下属单位(组织)的职能单位,实行“登峰”延伸巡察,做到巡一个主管机关带N个下属单位,实现系统全覆盖。2018年巡察县卫生与健康局党组时,采取“一带八”方式,同时对县医院、县中医院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仅清退违规收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就达到1700万余元,移送问题线索10多条,已有4人被立案审查调查且均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聚焦民生提升巡察质效

“巡察组一来,坑坑洼洼的泥土路就硬化了,出行通畅了,群众心里也顺畅了”“多谢巡察组帮助我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用水问题”……每轮巡察,安溪县委各巡察组都会把民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深入察寻并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脱贫攻坚,件件关乎民生。安溪县委巡察组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关键环节和整改问责等方面,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在整改问题、促进工作上见成效,全力保障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落实。

“对扶贫领域反映突出、集中的问题,及时移交被巡察党组织边巡边改,加强督办、限期反馈;对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严厉问责,问责了1名副局长和2名股长。”安溪县巡察办主任章添才表示。

就学难、就医难是关系百姓最根本利益的公共性难题。如何破解?

教育方面,2020年暑假,县委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并延伸覆盖至乡镇中小学。巡察期间,巡察组向县教育局党组提出了高点谋划优化教育布局、高位统筹完善教育保障、高效组织强化质量监测等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城区扩容项目,最大限度满足城区学位需求。

卫生方面,2018年,县委巡察组对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巡察,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系列有关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会同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医改措施的基础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针对巡察发现并移交查处的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纪委监委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督促卫生主管部门落实案后整改主体责任。”安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曾惠彬介绍,五年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02个,制定防控措施330项,修订完善制度5个,药品费用占比明显下降,每年可为患者减轻药品费用2700多万元,群众就医满意率提升至96.8%。

紧盯关键节点 做好“后半篇文章”

紧盯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三个节点,建立健全整改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落实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边学边改、巡察后全面整改的全链条。

巡察前,函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向县委巡察组移送、通报被巡察党委党组织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情况、审计情况、有关信访举报情况以及干部个人信息等相关资料信息1264条,为巡察组进驻后发力监督提供了扎实的支撑。

巡察中,积极赢得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支持,加强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工作沟通,充分尊重被巡察党组织的相关安排乃至问题说明。

巡察后,县委巡察办适时组织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进行巡察“复盘”交流,针对巡察报告中未讲清事实、未讲透原因、未归纳层次的问题进行重新分析、归纳提炼,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过堂会审”逐一剖析。对巡察期间移交被巡察党组织边巡边改的问题,实行“两项监督”,严格把关整改质量。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的75个被巡察党组织共对596名党员干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建立健全有关制度765项,其中县级层面的规章制度3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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