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龙涓乡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2021年第18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对龙涓乡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龙涓乡长新村、安美村、举溪村、福都村、福黎村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将龙涓乡全域(除封控区外)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域居民只进不出,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安溪县辖区内除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四、封控管控期间,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特殊情况确需进出的,必须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戴口罩等措施,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行程去向。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疫苗接种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五、龙涓乡政府将组织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杀,请全体群众按照龙涓乡政府和村委的组织做好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六、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障人士、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七、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引发疫情传播风险。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