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1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风险降到最低,我市即时启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检测对象: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不含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13日已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可不参与本次核酸检测。 检测地点:请按照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外来商务人员就近参加核酸检测。 检测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8时至晚上24时。 注意事项: 1. 请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采样。检测过程中请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2. 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集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 3.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造谣传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参加核酸检测。 5. 各学校师生员工在居住地附近就近参与核酸检测,儿童须在家长陪同下进行检测。 6. 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核酸检测,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相互转告,注意做好个人防范,按时参与本次核酸检测!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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