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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应对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1+1+8”政策措施

2022-04-03 15:33:52 许佳霖 陈培源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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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执行《泉州市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措施》和安溪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46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叠加实施以下8条政策措施。

1、降低企业租金成本

对辖区内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市级政策“两免一减半”(即3月至4月租金全免、5月租金减半)的基础上叠加至“三免”(即3月至5月租金全免),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免除。因免除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社会物业主给市场经营主体给予租金优惠,鼓励非县属国有企业对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或降低租金标准。(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

对2022年1-6月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关联企业合并计算),同时,第二季度用电用气量比2021年度第二季度用电用气量增长10%及以上的,按用电、用气增量部分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1.2元/立方米的奖励,奖励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安排,最高不超过2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财政局,县供电公司、新奥燃气公司)

3、鼓励企业稳产增效

对2022年1-6月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关联企业合并计算),且产值同比增长20~30%(含20%;以统计口径为准,下同)、增长30%(含)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财政局)

4、支持商贸企业运营保供

对疫情期间经县工信商局认定为保供企业、且线上实际销售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安溪县电商自营平台,由县级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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