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南安:四名帮信罪网上在逃人员相继落网

2022-05-18 22:58:54 陈培源 张淑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8日讯(本网记者 陈培源 通讯员 张淑艳)为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高强度打击,南安市公安局洪梅派出所快速出动,重拳打击。

5月10日,该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网上在逃嫌疑人员黄某志(南安洪梅人)可能藏匿于其位于南安洪梅的家中。

为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夜晚行动,一举将黄某志抓获,黄某志如实供述了其两名同伙寇某虎(陕西蓝田人)、李某(陕西延安人)在南安的落脚点。

民警乘胜追击,立即制定抓捕方案,组织精干警力进行布控抓捕,11日0时,寇某虎、李某同时在南安梅山一宾馆落网。

已落网三人指认其另一名同伙黄某彬(南安罗东人)也在南安,怕黄某彬闻风再次潜逃,民警一刻没有耽误,火速追捕,于11日2时30分,在南安梅山另一宾馆将黄某彬抓获,此处距离寇某虎、李某被捕的宾馆仅距离几百米远。

经查,以上四名因涉嫌帮信罪于2022年3月被宜川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以上四名嫌疑人已移交办案单位。

警方提醒

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对公账户、支付账户、电话卡等行为都是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和联合惩戒。请珍惜个人信用,自觉抵制犯罪,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如发现买卖“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