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福建日报看泉州 > 正文

泉州鲤城为失能老人启动“减负行动”

2022-08-30 10:10:31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有的老人部分或完全丧失基本生活能力,需要24小时照护,为减轻其家庭照护者的负担和压力,泉州市鲤城区近日启动“减负行动”试点工作,将为这些老人提供短期照护服务。目前,经过前期摸排,110名老人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对象。

据介绍,此次试点工作针对具有鲤城区户籍,常住鲤城并长期居家,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经评定为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通过安排他们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或者由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提供临时或短期照护服务的形式开展。服务内容包含修剪指甲、理发等身体护理及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

鲤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标准,每名失能老人每月可享服务天数最多为4天,半年期内总数不超过24天。对于服务费用超过600元的部分,由服务对象承担;不超过600元(含600元)的部分,实行分类承担。一类试点服务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由区民政局全额承担;二类试点服务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由区民政局承担95%,剩余5%由个人承担;其他试点服务对象,由区民政局承担90%,剩余10%由个人承担。

此前,鲤城区民政局已安排各养老服务机构制定上门、短期托养服务项目清单、收费标准以及服务范围,并从中确定一批优质机构作为试点项目承接机构。之后,承接机构将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等,签订服务合同,正式开始服务。

首批110名老人试点为期半年,采取“先服务、后结算”的方式,对评估达到一定标准的,由承接机构向鲤城区民政局申请支付费用。老人的亲属可通过查看服务记录等方式,及时了解服务情况,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质量。(林升)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