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3日讯(通讯员 许美宣)南安市官桥镇某建材厂负责人周某将厂房钢结构屋架维修工程发包给泉州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杨某系泉州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工人,今年3月26日10时18分许,杨某在官桥某建材厂厂房钢屋架顶施工时,不慎从3米高坠落地上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家属要求官桥镇某建材厂和泉州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赔偿150万元。 官桥镇启动“上下对接”联合调解工作机制,由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官桥镇联合调解分中心、塘上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共同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官桥镇某建材厂提供了一份与泉州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搭建钢结构厂房的合同,认为应该由泉州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泉州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认为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已经结束,业主周某要求其叫工人过来对钢结构屋顶补漆,属于合同以外的工作,认为应该由业主周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为了平息争议、厘清责任,官桥镇联合调解分中心通过“诉调对接”调解工作机制邀请官桥法庭法官参与调解,通过法官以案释法讲解几方当事人在本案中的赔偿责任,引导当事人主动担责。 虽然争议有所平息,但是因为赔偿金额相差过大,导致多次协商不成,杨某家属情绪激动因此多次到南安市信访局、泉州市信访局上访,并且采取过激行为,杨某的二儿子爬上钢结构厂房屋顶扬言要自杀,后经官桥消防中队出警,与塘上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共同将其劝解下来。 为了尽快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官桥镇联合调解分中心、官桥镇塘上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多次协商调解方案,并将三方当事人分开单独做工作,从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分摊及分析该案件的法律后果,通过先分开单独谈话再组织共同协商的方式,经过长达二十天坚持不懈的组织调解协商,三方当事人最终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杨某家属当场收到了所有的赔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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