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7日讯(通讯员 李肇兴 本网记者 陈培源)自今年6月下旬以来,泉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持续深化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牵头组织市海洋与渔业局、海警局、海事局等涉海单位,每日在泉州近海海域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并成立打击涉海违法犯罪工作专班,强化线索搜集、专案经营、破案攻坚,严查严打各类涉海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8月6日,距8月16日开渔期仅剩10天,王某南已经按捺不住大海的诱惑,一大早就驾驶一艘木质泡沫船,前往泉州深沪湾石狮海域的禁渔区,使用网目尺寸仅2.2厘米的“地笼”捕捞水产品。当天上午7时许,王某南在岸边卸货时被正在巡逻的石狮市公安局永宁派出所民警和泉州海警局石狮工作站执法员当场查获。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南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休渔期间利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捕捞水产品共计300余斤,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安机关对该案相关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请按照规定刷写你所属船舶的识别号,并安装船舶识别牌。”9月17日,惠安县公安局崇武海防派出所民警到崇武镇前垵渔港检查时,发现李某所属的小型出海船舶在出海作业时未按规定刷写识别号、安装识别牌,民警当即责令其三日内整改。9月23日,当民警再次到前垵渔港检查时,发现李某未按要求整改,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夏季行动”期间,泉州市公安机关聚焦“人、船、场、企”四要素,紧盯走私、偷私渡、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等涉海违法犯罪,组织全市9个涉海县级公安机关和48个涉海派出所,发动民警辅警和200多支岸巡队等群防群治力量,采用现场巡逻、视频巡逻、建模预警等方式开展陆上“清港清岸”行动,全面加强沿海重点岸线、港(岙)口、码头,以及易被不法分子用以出海部位的巡控。“夏季行动”三个月来,泉州公安海防部门共破获涉海刑事案件1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人,抓获涉海犯罪网上在逃人员3名;查处涉砂行政案件401起,查处涉砂场所177处、船企8家、船舶22艘。 此外,泉州市各级公安机关联合党委政府、涉海部门,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的模式,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成效的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船舶渔船民的知法守法意识。“夏季行动”以来,共走访船舶渔船民1万余人,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编发短信2万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