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安排,今年我省将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我市省人大代表、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郭艳娜,将关注焦点锁定在建筑垃圾的管理监督与消纳场所建设上,向大会提出了自己的良策。 郭艳娜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各类建设工程大规模开展,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长。建筑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理,不仅影响城市景观和农村生态环境,还可能产生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在建筑垃圾运输环节,一些运输企业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车辆密闭性差、超载超限运输问题突出。消纳场所设置不足,也倒逼产生了“打游击”式的违法倾倒问题。 郭艳娜认为应从加强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消纳场所合理布局与建设、促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三方面来改进管理。她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整合环保、住建、交通、城管等多部门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建筑垃圾排放计划执行情况、运输企业资质和车辆运营状况、消纳场所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部门应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消纳场所的数量、规模和选址。在选址过程中,充分考虑消纳场所对周边环境、交通、居民生活等方面的影响,遵循远离生态敏感区、靠近建筑垃圾产生源的原则,确保消纳场所布局既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又符合环保和公共利益要求。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给予企业在税收、财政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陈林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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