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泉州市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全市共有997家单位被纳入该名录。 名录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要求,主要分为六类。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8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3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01家、噪声重点排污单位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14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280家。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谢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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