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4日讯(通讯员 庄凌龙 张金坛 何志鑫 本网记者 陈诗婷)23日,晋江市公安局举行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曾国诗、柳铨坤、姜小清、王元福四人因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颁发仪式上,四名捐献者依次领到了荣誉证书和慰问金。面对这份荣誉,四人均表示,捐献造血干细胞只是单纯想帮助他人,没想到还能获评见义勇为,这对他们来说是莫大的鼓励。 “我就想着能够救死扶伤吧,而且我平时也经常献血,还经常锻炼身体,身体素质还可以,对捐献造血干细胞也有一定的了解,我也是尽我所能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曾国诗是安海医院行政后勤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17日捐献造血干细胞。 来自贵州的王元福是一名新晋江人,他说,他是2025年5月30日捐献造血干细胞,事情过去已经快一个月,女儿还不知道自己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事情。一开始也有顾虑,但能够救人一命,值得。 姜小清是四人中唯一的女性,2025年4月28日,她捐献的造血干细胞成功帮助了一名4岁的孩子摆脱了病痛。对方还特意给她写了感谢信,这让她感到特别欣慰。“接到匹配成功的消息时,我女儿刚好生病在住院,当时我甚至于想过不去了,但我的家里人很支持我,说该做的还是要去做……”姜小清说。 柳铨坤是一名00后,也是四人中最小的一位。从小对针头和血液心怀畏惧的他,克服了恐惧,于2020年加入中华骨髓库,5年内3次配型成功,最终于2025年4月14日捐献造血干细胞。“毕竟是一条生命摆在眼前,不能见死不救……”柳铨坤的眼神里充满了坚定,他说尽管家人都很担心,但最终选择默默支持他。 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柳新群介绍,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7日研究决定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表扬奖励、慰问救助等范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加入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行列,让更多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 经调查核实,曾国诗、柳铨坤、姜小清、王元福四人的人道善举使患者获得重生,他们的行为值得肯定与学习,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以及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范围的通知(试行)》的规定,四人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彰显了人间大爱,传递了正能量,对四名捐献者集中给予确认和慰问,也是为了倡导更多人献出大爱,在全社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晋江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陈永聪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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