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4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庄春元 黄钊伟)近日,南安成功化解一起因民俗庆典燃放烟花不慎引燃相邻厂房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分期赔偿协议,避免矛盾升级进入诉讼程序。 2025年12月,罗东镇村民刘某在祖厝落成庆典中燃放烟花,飞溅火星引燃毗邻家具厂厂房,烧毁成品沙发、皮料及生产设备,经核验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受损方要求一次性全额赔偿,刘某认可责任但表示无力一次性支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罗东司法所接报后指派专职调解员介入,采取“背靠背”分开沟通方式——向受损方释明诉讼鉴定、律师费等时间与经济成本,向燃放方阐明《民法典》关于过错侵权及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确认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经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刘某分两期赔付18万元,首期11.5万元、二期6.5万元分别于2026年1月上旬、下旬付清。调解员同步提醒双方注意民俗活动燃放安全和厂房消防隐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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