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外汇管理部门移交线索,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经查,泉州市滨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出口企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32份,采用“买单配票”、地下钱庄虚假结汇等手段虚构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款共计2666.4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对涉案团伙企业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在三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等决定。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相应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涉税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案情回顾 异常收汇数字牵出跨省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假报出口“偷梁换柱” 数字稽查“拨雾见天”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企业收汇数据异常为线索,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涉案团伙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32份,采用“买单配票”、地下钱庄虚假结汇等手段虚构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款共计2666.40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在三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等决定。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相应刑事责任。 外贸遇冷 出口激增疑云丛生 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外汇管理部门移交的非法跨境兑付美金线索,指向辖区内的泉州市滨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泉州通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市世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泉州纳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4家外贸企业涉及异常收汇。 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经案头分析,发现4家企业注册地址相近,出口产品、出口国家基本一致,涉及上游企业高度重合,且异常收汇的账户之间有关联。线索显示4家企业有较大团伙作案嫌疑,于是,税务稽查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专项检查。 专案组调取涉案团伙的发票数据,发现其上游企业注册经营地多数在外省,且80%以上处于非正常户或注销状态。同时,涉案团伙基本不产生运费、电费等经营所需支出。 分析其出口数据又发现,涉案团伙以出口“长裤”“套头衫”等高退税率的纺织产品为主,且同一月份或相近月份出口至同一国家的同种货物,却委托多家公司报关出口,这种操作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无疑会增加成本,不符合经营常规。另外,在2021年、2022年,涉案团伙出口量不降反升,出口量异常增长超过100%,异于同时期、同类型出口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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