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 正文
误信路人昂贵火化费之说 父亲将孩子水葬
qz.fjsen.com 2010-03-04 10:0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家之言】

基层惠民举措更应广而告之

N东风无力

又是一起惊世骇俗、让人悲怆难言的沉尸葬亲事件!2008年12月12日,本报曾率先独家报道,南安外来工王小喜,因无钱火化亡母,而发生“沉尸葬母案”。两相比较,撇开事涉“侮辱尸体罪”的情法之争,悲剧的出发点又是何其相似!

但其中让人不解的是,与王小喜在南安的无奈不同,杨云洪“沉尸葬儿”事件,是发生在晋江“殡改”新政实施后的第二个月———与该市殡仪馆回收前相比,殡葬费省约九成,最简单的火化,一两百元就可完成。

可这项切切实实的惠民举措,不知情者应大有人在,像杨云洪从陌生路人口中听说,少不了4000元。此外,个别乡镇无良黑中介的身影还不时出现,遑论那些为衣食温饱奔波的外来务工人员了。

近几年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关注“三农”,报纸上讲电视里播,现在这些红头文件可谓家喻户晓。为什么最基层的这些利好消息,真正需要的人反而不知情?

依我看,基层惠民举措,更应广而告之!

□网友声音

父亲对孩子的尊重随尸体沉入溪中

平凡:殡葬改革的春风早已吹起,为何仍有人认为殡葬费用很贵?问题出在哪儿?连夜沉尸葬儿?短命?好歹小孩也陪伴了你10个春秋,带给了你无数的欢乐,怎能说短?怎能如此对待?

可爱熊:这也太残忍了!

多愁善感:无知的法盲连亲情都不顾了,沉下去的不只是孩子的尸体,也失去了作为一个父亲对孩子的尊重及亲情,这是一种悲哀。

责任编辑:陈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