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2日讯 (东南早报记者周长锋 庄丽祥)南安市九都镇美星村的高三女学生郑春兰,4月1日在南安市梅山光前医院治疗,在医院点滴时突发病变,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质疑医院抢救不及时,医院则表示事发突然,医生按照正常程序及时抢救,不存在过错。2日,当事双方到泉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
家属:点滴时突发病
抢救无效死亡
2日下午,郑春兰的父亲郑泉水及家属等还在医院急诊科。其父向记者讲述事发前后一些情况。1日,郑春兰到在泉州的姐姐处玩耍,随后与姐姐一同回家。当日11时,她们快到家时,郑春兰说有些头晕,随后就到当地卫生所治疗。由于出现一些情况,随后被送到光前医院治疗。
郑泉水随后也赶到医院,此时郑春兰正在点滴。当输到第四瓶的时候,郑春兰出现抽搐和口吐白沫的症状。此时他们急忙找值班医生和护士。值班医生和护士到场看见情况不对,随即联系主治医生。数分钟后,主治医生赶到现场对患者立即进行急救措施。当日下午2时左右,还是没有抢救过来。
郑泉水告诉记者,郑春兰21岁,马上就要高考。成绩一般,性格比较内向,平时没有其他病史。
医院:按程序及时抢救
家属不同意尸检
光前医院苏副院长告诉记者,此事事发突然,病人从入院到死亡才几个小时时间。经了解,该患者在两天前出现疲乏和头晕等症状。在事发时一小时前,患者曾晕厥一次,在当地卫生院治疗不处理,随后才送到光前医院的。
送到医院后,医院进行正常的处理和治疗。患者病发时,医院也是按正常程序及时进行抢救。事发时抢救了2小时左右,后宣告抢救无效。
事情发生后,对于家属的质疑,医院也做了解释。导致真春兰死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到底是谁的过错?由于家属不同意尸检,因此死因不明。所以目前只能进行调解,家属也同意。双方随后到泉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记者后从家属处得知,他们提出的精神赔偿,抚养费、误工费等50万元赔偿,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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