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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油途中撞死人 肇事“油耗子”落网
qz.fjsen.com 2010-04-16 16:0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撞死人后弃车逃

“油耗子”网吧落网

3月20日凌晨零时许,泉三高速省新服务区附近,一名35岁的省新男子横穿高速路时被撞身亡,肇事的是一辆已报废的套牌商务车,事发后车被弃在南安码头路段。据警方初步调查,肇事的商务车后排座位全被拆除,车内弥漫着浓烈的柴油味。民警推断商务车司机是一名“油耗子”。

“晋江池店有一伙人,晚上要去高速路偷柴油。”4月8日晚,高速交警得到线索后,联合南安警方,在泉三高速永春蓬壶出口,拦截住一部闽CM3295的商务车,当场抓获湖北人管某等3名男子。

据高速交警谢警官介绍,这辆车上有40多个油桶和一整套的偷油工具,还有一副车牌。在审讯中,管某供出了一名河南籍同伙周某,并称“他上月在省新服务区偷油,撞死一行人后逃了”。

前日下午3时许,在南安水头一家网吧内,警方抓获了周某。对于偷油后驾车撞死行人的情节,周某供认不讳。

报废车流入市场

警方将调查

据警方介绍,周某肇事时,开的是一辆报废车。但是,这辆报废车是如何流入市场的呢?周某说,这辆车是他去年8月,在晋江一家二手车行买的。

高速交警调查了解到,该车的原车主是厦门人杨先生。2008年12月,杨先生已在厦门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当年,当地交警部门已将这辆报废的商务车,委托给厦门市更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拆解。“当时,我们公司正在整改,因此把商务车转由翔安洪山金属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处理。”昨日,厦门市更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蔡经理称。

“按照法律规定,报废的车辆都应到交警部门车管所办理报废注销,再由回收公司拆解。”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交管科的谢警官称,对报废的营运车辆拆解时,回收公司应该在车管所民警的监督下进行;而报废的非营运车辆,只要回收公司留下照片、拓下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留底后,就可自行拆解。

那么,这辆肇事的报废商务车,是如何从回收公司流入市场,又是如何转到周某手上的呢?目前,高速交警将把该案件移交给相关公安机关,再作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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