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南安梅山竞丰村,当地村支书称,“村规民约”已沿用十年
律师称,“村规民约”不能大于国家法律、侵犯村民人身权利
泉州市物价局表示,村委会收取保证金,是行政性违规收费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2日讯(本网记者 彭建文 谢向明 实习生 许茵茵)
【核心提示】
27岁的林金凤没想到,如果她不向村委会交纳1万元计生保证金,2个月大的女儿就不能随她落户在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竞丰村村支书李文新多次声称,要林金凤交的这1万元计生保证金,是10年前制定的“村规民约”中规定的。因为这事,林金凤的亲属前日和村支书发生了肢体冲突。
林金凤的女儿到底能否落户竞丰村?律师认为,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林金凤的女儿随她落户符合政策规定;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抵触,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而竞丰村的村规民约,已侵犯了林金凤女儿的人身权利。
至于1万元计生保证金,泉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方面认为,属违规收费。
【村民】
入户要交保证金
“我之前有跟他(指村支书)交涉5次了,一定要收1万元计生保证金,这不是敲诈吗?”前天中午,在与村支书李文新吵架之后,林金凤的继父李清鹏如是说。
李清鹏51岁,原籍南安梅山竞丰村,生有一女,户口在厦门。离异后,他和林金凤的母亲组成新的家庭。“8年前,他们母女俩的户口进不了厦门,就落在我老家南安梅山镇竞丰村。”
去年11月,林金凤结婚,户口还保留在竞丰村,男方是梅山镇另一村庄的。李清鹏说,在孙女生下之前,他多次去找村支书李文新,李文新最后说根据村规民约,要落户先交1万元计生保证金。
李清鹏认为,林金凤的户口本来就在竞丰村,孩子随母落户应该没问题,与村支书所说的村规民约毫不相干。“可是,村支书一定要这样做,那他的法律依据在哪呢?他叫我交1万元计生保证金,难道我要给孙女买户口不成?”
李清鹏说,这钱他肯定不交。
- 2010-06-01国务院提出将在全国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
- 2010-05-24户籍出身成拉大收入差距推手 专家建议加快改革
- 2010-05-22北京中小学取消户籍壁垒 外地生可免费入学
- 2010-03-26北京公租房放开户籍限制 非京籍可找单位申请
- 2010-03-11代表委员建议学籍户籍脱钩 就地考试转名额
- 2010-03-08新快报:户籍制度扼杀了创富潜能
- 2010-02-18中国户籍改革探索“以房管人”新模式
- 2010-01-28北京人口提前10年达1800万 委员建议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