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安费"要家长分摊 园长:"保安费"将退还
苏园长称,幼儿园打算对每位学生收取50元,作为下学期5个月的“保安费”,这笔钱将专门用来支付站岗保安的工资。
针对苏园长对收取“保安费”的解释,鲤城区教育局副局长王明表示,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都不允许收取“保安费”,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鲤城区教育局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你的孩子所在学校,有没有这类借“保安费”,进行搭车乱收费的情况?欢迎读者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我们将联系相关教育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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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价格【2010】1187号)。通知称,个别地方学校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名目的费用,引起学生家长不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紧急通知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在园儿童收取任何费用。各地要对已出台的教育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废止,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全额退还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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