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林小明)一对已婚的男女搞婚外情,女方突然跑回老家,准备结束这段“恋情”。不料,男方因此怀疑,是女方兄长“搞的鬼”,持刀将他砍伤。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贵州人宋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责令他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万多元。
宋某今年39岁,案发前在晋江池店一工厂打工。2008年,宋某认识了同在池店打工的老乡钱某素。两人虽各有家室,但另一半都在另外一个地方打工。日久生情,两人渐渐走到了一块,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宋某还承诺说,他将与妻子离婚,正式迎娶钱某素过门。为了争取家人的同意,去年,钱某素几次将宋某带到晋江永和,找在此打工的兄长钱某商量。不料,家人获知此事后,都极力反对。
去年7月,老家的母亲病重,一向孝顺的钱某素,随即赶回老家照顾。之后,在家人的劝说下,钱某素决定不再回晋江,并打算与宋某中断这段婚外恋情。7月31日,由于联系不上情人,宋某冲到钱某的住处讨人。在获知情人不再回来后,宋某异常愤怒。
接着,宋某先是离开了钱某的住处,随后又返回,并要求钱某跟他一起,到钱某素的丈夫住处,解决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钱某同意了,而他的妻子马某担心出事,也尾随跟上。“妹妹要和你分开,不关我的事!”背着3岁的儿子走在前面,钱某边走边说。当他们走到永和镇力争村时,马某内急,跑去附近的厕所方便。
“就是你叫她回家的,你这是在破坏我们的感情。”见马某去上厕所,宋某突然又变得很愤怒,紧接着抓起藏在腰间的菜刀,对着钱某的脖子和头部连砍数刀。
“杀人了!”凑巧,钱某的妻子马某赶上来。看到砍人的一幕,马某吓得拼命呼救,而宋某弃刀逃离现场。此时,钱某因脖子和头部被砍受伤,晕倒在血泊中。经法医鉴定,钱某面部等几处为轻伤,另有几处为轻微伤。
今年5月20日,宋某的父亲在老家大举操办70岁生日宴,宋某悄悄潜回家时,被警方抓获。落网后,宋某一直狡辩称,在获悉情人回家后,他认为是钱某在搞鬼,于是怀恨在心,持刀伺机报复。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因怀疑受害人阻止其婚外情,而持刀砍伤受害人,动机卑劣且未能赔偿损失,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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