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 正文
用死猪死鱼喂养胡子鱼 居民担心水源污染
qz.fjsen.com 2010-09-10 07:4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说法:死猪不能做鱼饲料

招丰社区党支部书记李银怀告诉记者,鱼塘位于招丰社区的水源地上游,他也担心水源会被污染。之前,因为社区居民反应强烈,他曾组织社区的工作人员、联防队员想将鱼塘拆掉,结果被鱼塘主阻拦,“因为大家都是邻里,相互之间很熟,不好意思强行拆除,最后就不了了之了。”目前,他们正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如何处理。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黄副局长称,俗称“胡子鱼”的革胡子鲶,是一种较凶猛的肉食性鱼类,在养殖中,确有一些养殖户会用鱼的内脏或者新鲜死鱼作为饲料。黄副局长说,只要是因为缺水窒息等原因死亡的死鱼或鱼内脏,没有腐化变质,革胡子鲶吃后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但这种养殖方式不如直接使用饲料喂养健康。但用死猪作为革胡子鲶的饲料是不允许的,猪等家畜往往是因疾病死亡的,死后身上带有不少病毒,不宜作为动物饲料,除非经过检验,没有病毒也没有腐烂。

泉州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表示,猪等家畜非正常死亡后,应该做深埋无害化处理,不应该作为养鱼饲料。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规,鱼类非正常死亡后尸体、内脏不应直接投放到鱼塘里作为鱼类饲料,同样应该做深埋无害化处理。

而丰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听到记者描述后表示,虽然用动物尸体作为饲料喂鱼,尚未发生食用后会给人体带来什么不良影响,但这种行为并不符合有关法规规定,也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会到现场查看相关情况,并督促鱼塘老板将动物尸体捞起,做深埋无害化处理。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