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风光一时的丰泽区海岸假日酒店承包者魏某清,昨日上午,站在丰泽区法院的法庭上受审。检方指控,她在两年多时间内与人合谋窃电321791千瓦时,总价值28万余元。
一同受审的还有被告人庄某严和吕某松。庄是一名电工,在窃电的过程中负责具体操作,吕某松是泉州市弘和针织有限公司老板,他也在庄某严的“帮忙”下,窃电价值6.7万余元。
检方
两老板偷电超34万元
丰泽区检察院指控,2007年7月间,庄某严与魏某清预谋窃电后,便通过破坏酒店电能计量装置等手段使电能表无法运行,帮助该酒店窃电。自2007年7月至2009年11月间,共窃电321791千瓦时,总价值280215.6元。今年1月6日,民警在酒店将魏某清抓获归案。
据指控,2009年7月底的一天,庄某严和吕某松预谋窃电后,以同样的手段帮助吕的公司窃电。自2009年8月6日至2009年11月11日,3个多月共盗窃总价值67124.53元的电能。
去年11月份,警方接到群众举报该公司涉嫌窃电后,于当月12日在弘和公司配电房将正在窃电的庄某严人赃俱获。去年12月9日,吕某松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电工
翻供称自己很冤枉
庭审现场,魏某清和庄某严穿着泉州看守所的服装,而吕某松则穿着一身休闲服。据悉,因身体健康原因,吕某松被泉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我不是在偷电,我只是负责帮忙维修管理酒店和公司电路等。”作为第一被告人,庄某严情绪激动,声音洪亮,推翻了自己之前的供述,强调自己被抓时并没有在偷电,是被冤枉的。检方举证称,被抓后,庄某严在向公安机关的头两次供述中,都承认自己有偷电行为,并从中拿到好处。
昨日庭审中,庄某严辩称,自己在针织公司配电房内被抓时,并不是在偷电,而是在修锅炉,“锅炉不修的话可能会爆炸”。而且现场所搜到的作案工具,并非他带的,“我要求进行指纹鉴定”。
在庭审的过程中,庄某严经常插话或者反问,审判长几次要求他发言时要经过法庭的许可。
据悉,今年46岁的庄某严劣迹斑斑,1987年,他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3年,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 2010-11-05一家服装厂宿舍楼4楼整层20间屋子15间被撬
- 2010-11-05偷来铁管到收购废品店叫卖 买家竟是失主
- 2010-11-04通过GPS预判行车路线 失主两小时内智擒偷车贼
- 2010-11-04"好好先生"利用"万能钥匙"入室盗窃30多家(图)
- 2010-11-04发百家糖找留学生都是"幌子" 偷电脑才是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