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便民信息 > 正文
买二手房要防落户难 签合同时务必要原房东迁出户口
qz.fjsen.com 2010-12-02 10:2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不少市民买房就是为了能落户,因此购房前签合同,注明过户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网摘)

部门接线136期

掌线人: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朱志雄处长

□本专题文图 早报记者 陈祥木 吴丹丹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早报热线不断接到市民们有关“户口问题”的种种咨询和投诉。11月,早报开辟了“六普大家说”专栏,11月26日上午,早报特邀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朱志雄处长、杨奕峰科长等人,掌线早报一线通,接受早报读者的咨询。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