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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父亲在泉州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但是他的户口还在惠安老家,我今年30岁,现在我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可以吗?
答:你要求独自迁到父亲名下房产,应满足实际居住该房产且与父亲共同居住生活的条件,可向你父亲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将进行调查核实后落户。
●问:我要给孩子上户口,到派出所,派出所说到村里开证明,到村里又不给我开证明。这是怎么回事?
答:出生入户只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即可,不需要村里开证明。如果派出所不受理,可越级致电县级户政部门,请他们协调解决。
●问:我老婆是云南人,已经嫁过来20多年了,现在原籍地已经把她的户口注销了。当时我们也没办结婚证,现在想恢复户口怎么办?
答:对于长期外出人员,没有法院宣布人已失踪或有证据证明其死亡的,当地派出所无权注销其户口,因此你老婆应先回云南,要求当地派出所恢复户口;恢复户口后再与你补办结婚证,最后向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夫妻投靠,即可把你老婆的户口迁过来。
●问:我1997年抱养了一个小孩,今年已经14岁了,一直都没上户口,今年10月份准备要给他上户口,派出所要求我们去做亲子鉴定,已经采集血样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不能上户口?
答:按规定,公民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不允许私自收养子女,因此你这种行为属于非法收养。国家有关部门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定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之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可在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可以给予办理落户。属被拐卖儿童的需返还其亲生父母。
●问:我在福州上大学时,把泉州的户口迁到福州,2008年大学毕业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去领报到证,后来报到证也被学校弄丢了。现在查了一下,户口还在福州的一个派出所里,请问我怎么样才可以迁回来?
答:可以重新补办一张报到证,凭报到证去原籍地派出所申请回原籍落户。对于因故无法补办报到证的,可以要求学校出具证明,说明其当时毕业时没有接收单位,且遗失报到证,再到原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入。
●问:我在安溪买了一个二手房,之前有把大儿子的户口迁过来,但现在大儿子到外省去做生意了,想把二儿子的户口也迁过来照顾我,可以吗?
答: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由于你身边已有1名子女照顾,因此你的二儿子不能迁入。
●问:我与先生离婚了,现在想把户口迁出来,但是父母都去香港了,户口也不在内地,请问可以迁到哪里?
答: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应迁到其名下的房产、原籍或父母居住地。由于其父母已定居香港,其也可落户其父母在内地的房产。另外,这位女士的孩子如果已经成年,可由其孩子提出申请,以父母投靠子女的方式落户到孩子的户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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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不少读者来电反映,他们不方便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据悉日前省公安厅已公布了与落户有关的新规定——
补报户口允许“适当越级”
据早报此前报道,省公安厅公布了与落户有关的新规定,即我省将开辟县一级和设区市一级窗口受理群众落户申请,如果群众不方便到户籍所在地落户,可“适当越级”向上一级单位申报。具体的程序为:群众不方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业务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以持父母《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户籍窗口直接办理。群众已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户籍窗口申办业务,但仍存在落户不便的,经过设区市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再到设区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
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全省公安机关再次摸排出20万名历年出生未落户人口。
据悉,2008年4月30日,我省在全国首次出台《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共为近60万名历年出生未落户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