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经济新闻 > 正文
拖欠工人工资侵害合法权益 8企业被通报
qz.fjsen.com 2011-01-01 10:16  吴丹丹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承建南安(金淘)至厦门高速公路泉州段a4标段的项目中,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存在工程项目非法转包行为。工人平时仅预支生活费。后经协调,该公司先行拨付25万元支付工人部分工资。2010年1月22日,安溪县劳动保障局再次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公司作出7日内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承诺。1月27日,扣除已支付的预支生活费用后,该公司结清了拖欠的工人工资49.3489万元。

厦门市新建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承建安溪金尊大酒店装修工程项目中,共拖欠陈贤等10个班组117名工人工资。因双方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及款项拨付存有争议,承包方拒不派员前来协调处理,发包方安溪县金尊大酒店也不愿意代支付工人工资。经多次协调处理,发包方和工人代表等当事人于2010年2月7日晚11时达成协议:由发包方筹集资金,先行垫付工人工资。 2月10日,发包方先行垫付了117名工人工资28.529万元。

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在承建安溪金龙现代广场项目中,工地包工头拖欠曾安杰等26名工人5、6月份工资计16.5万元。经协调处理, 2010年6月28日上午,该公司支付曾安杰等26名工人16.5万元工资。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