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新政解读 > 正文
泉州实行新规 明年起执行新贷款利率
qz.fjsen.com 2011-02-11 07: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2月11日讯(本网记者 陈丽娟)住建部前天宣布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昨天,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下发本地通知,以今年2月9日为界限,在2月9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月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但优惠政策只能享受到今年底,从明年即2012年1月1日(含)开始,这部分人群将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届时,相关部门将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如果是本月9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正式开始执行住建部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采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具体见附表)。

实行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后,购房者每月还款要增加多少元,影响是否比较大?按照业内人士的测算,尽管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上调,但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仍然比商业贷款划算。该人士以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50万元,按揭20年为例,如果按最新调整后的基准利率6.6%计,等额本息每个月需还款4157.34元,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多出746.08元。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