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中心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将予从严处罚
本报讯 (记者罗剑生)昨日记者从鲤城、丰泽警方了解到,从1月19日“尾牙”到昨日的22天内,中心市区一共有84人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受到拘留5日的处罚。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初八,也有15人受到拘留处罚。
据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统计,被该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55人中,燃放烟花爆竹的有20人,销售的有35人。除夕至昨日,有6人受到处罚,1月19日“尾牙”当天占了多数。
丰泽警方一共处罚了29人,其中春节后9人,节前20人。节后的9人中包括6人燃放、3人销售烟花爆竹。
警方预计,元宵节将成为下一个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高峰,他们提醒,从农历正月十四开始,禁炮小分队将深入每一个角落,巡查、宣传禁炮工作,一旦发现燃放、销售者,将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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